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萬m3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竣工環保設施驗收公示
日期:2017-08-04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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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萬m3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竣工環保設施驗收公示
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萬m3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竣工環保設施驗收
建設單位: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臺州市黃巖區頭陀鎮小里灰村與澄江鎮三官堂村交界處
項目概況: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臺州市黃巖超鴻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03月11日變更)位于臺州市黃巖區頭陀鎮小里灰村與澄江鎮三官堂村交界處,從事商品混凝土的生產,設計年產40萬m3商品混凝土。
二、環保執行情況
(一)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生產廢水包括攪拌筒清洗水、混凝土運輸車輛清洗水、商品混凝土作業區地面沖洗水,三股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回用于清洗和生產,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于廠區道路沖洗,不外排。由于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回用池水量無法監測,因此本次監測按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職工人數來核算該項目的生活廢水產生量。該公司現有職工40人,根據“環評”,人均用水量按50L計,生活污水產生量按用水量的85%計,年工作時間330天,則生活廢水年產生量約為561噸。
(二)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運輸車輛動力起塵、水泥筒庫呼吸孔及庫底粉塵、散裝水泥車抽料時放空口產生的水泥粉塵以及砂堆揚塵、食堂油煙等。其中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經環保產品認證,證書編號CCAEPI-EP-2015-258)處理后排放;散裝水泥經空壓機直接打入罐內,且有固定的管路接口;庫頂呼吸孔用一臺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其它生產性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三)噪聲污染防治
本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攪拌站、運輸車輛、裝載機、砂石分離機、物料傳輸裝置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四)固體廢物處置措施
該項目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沉淀池沉渣和職工的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沉渣作為本項目原料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統一處理。
三、驗收監測結果
(一)廢氣
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廠界廢氣中監控點與參照點總懸浮顆粒物(TSP)1小時濃度值的最大差值為0.29mg/m3,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二)廢水
監測期間,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回用池廢水中的pH值單次測定值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中道路清掃用水標準的要求;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單次測定值和均值濃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中道路清掃用水標準的要求;總磷和化學需氧量(CODCr)單次測定值和均值濃度均低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一級標準;
沉淀池出水的pH值單次測定值均符合《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2006(鋼筋混凝土)用水標準的要求;氯化物(Cl-)和懸浮物(SS)單次測定值和均值濃度均符合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2006(鋼筋混凝土)用水標準的要求。
(三)噪聲
監測期間臺州市黃巖超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廠界東、廠界西南角、廠界北偏西和廠界北4個測點晝間噪聲測量值范圍為50.0~59.2dB(A),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區標準。
(四)固體廢物
該項目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沉淀池沉渣和職工的生活垃圾。其中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作為生產原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統一處理。
固廢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要求。
臺州市黃巖超鴻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03日舉行自行“三同時”驗收會,參加驗收會的有臺州市黃巖超鴻建材有限公司、臺州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臺州市臺環環境檢測科技有限公司、臺州市黃巖區頭陀鎮工辦。臺州市黃巖超鴻建材有限公司年產40萬m3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落實了環評報告表的要求,各污染物排放滿足各相關標準要求。本項目符合驗收條件,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公示期:2017年08月04日-2017年08月11日
公示期間,你如果對項目污染問題有疑問,或認為該項目建設對你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可能造成顯著影響,請你在公示期內以電話、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單位反應,并提交書面意見。
地址:黃巖區南城街道民建村
電話:0576-84799000
傳真:0576-81109321
郵編:318020
臺州市臺環環境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4日